為進一步保障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移交接管工作順利實施,加強部門間協(xié)作配合,落實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制度,近日,市政府網站公布了《濟南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所稱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與道路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應當與道路主體同時投入使用,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不得通車運行。
受征地拆遷或其他因素制約造成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未能按設計方案實施的項目,可進行分段分項移交,先行移交滿足條件部分。未按照原設計實施的相關項目,道路建設單位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交接備忘錄中注明,并約定具備條件后及時實施。